漯河市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聚焦数智化改革为动力,坚持制度创新、数字赋能、科技推动,着力营造开放、优质、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河南省首家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地方标准;创新推出信用抵消保证金、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等全省领先举措;建立BIM研学基地,打造全省首家、全国领先的BIM综合服务平台;获得“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竞争力百强机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创新成果奖”等殊荣。
一、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市场主体服务精准化
坚持从制度创新入手,多角度降低招标投标市场特别是小微企业交易成本,积极释放企业发展新动能,激发交易市场新活力。一是金融服务降成本。依托公共资源交易要素金融服务平台,推出“中标贷”业务,在平台内上线“数字供应链”“白名单”等快速审验机制,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和即申即贷。目前,已开展“中标贷”业务78笔,发放贷款2.59亿元。二是推进降费减负。取消招标文件费和资格预审文件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投标保证金,改用投标信用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共为242家企业节约资金占用1210万元。三是实行信用激励。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接入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信用评价数据,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服务类企业,实行信用抵消保证金的政策,共为17家AAA信用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节约资金占用205万元。
二、坚持科技推动,推进诚信履约规范化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将招投标活动重心从事前、事中转向事后全程监管,打好标后履约监管“组合拳”,构建诚信履约交易体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一是搭建合同在线签署系统。针对标后绕过监管机构监督随意修改合同、中标人未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履约任务等问题,开发电子合同在线签署系统,与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标后履约合同在线签署、在线备案、在线监管。目前已在线签署合同683份。二是增设合同支付备案功能。针对招标人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等问题,在交易平台内增设合同支付款项、发票在线提供等功能,实行线上自动备案,并与行政监督部门联动,实现对各类款项的常态化预警管控,做到结算申请“应提尽提”、合同款项“应付尽付”。三是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应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构建电子保函办理模块,实现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电子保函的在线办理,进一步督促中标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共为企业提供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服务1669笔,累计替代金额2.83亿元。
三、坚持数字赋能,推进阳光交易智能化
聚焦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监管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等问题,搭建涵盖项目数智监管、主体信用监管、评标专家监管等10大功能模块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监管分析平台。一是开展市场综合分析。围绕交易主体基本结构,深度挖掘项目金额占比、交易趋势、规模分布、活跃度、竞争度、开放度等信息,动态反映市场交易运行状况,快速发现市场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多维度归纳、整理资讯,编发大数据月刊,为政府决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数据服务。二是实施风险预警监测。依托主体关系分析、投标价格分析、雷同性分析、异常中标率分析、专家评标分析、预警线索生成等功能模块,定期对市场主体资料、交易数据、专家数据、监管数据进行汇聚筛选,通过搜索、比较、归纳等,分析市场主体的交易轨迹和行为特点,挖掘各交易主体可能存在的隐蔽关联,强化围标串标风险预警与监测。三是推送违法违规线索。出台《关于定期移交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知》,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每月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推送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涉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予以坚决打击。涉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四是公示公开惩戒信息。将各类招投标市场主体有关违法违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诚信库”同步公示公开,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规范从业氛围。目前,已编发大数据月刊14期,推送涉嫌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