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实施货车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
豫交文〔2023〕3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我省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适用于通行G59呼北高速全线(河南段)的货车。
二、具体内容
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河南段)的货车,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实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政策的通知》(豫交文〔2021〕3号)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
三、实施日期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要及时指导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公司调整收费系统,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政策标准收费。
(二)相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做好道路保通工作,宣传好、解读好、执行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政策,及时公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