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08:34   文章来源: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

豫交文〔2023〕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联合创建和命名的工作通知》(豫交文2019167号)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定工作,从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测评了外业管养服务水平。

经县级自查、市级初评和省级评审,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决定命名偃师区、长垣市、灵宝市、淮滨县、卧龙区、伊川县、荥阳市、卫辉市、淅川县、安阳县、夏邑县、鹤山区、辉县市、长葛市为河南省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各市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完善示范创建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由典型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