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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征集2023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 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0 11:29   文章来源:

 

豫交科技函〔2023〕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有关精神,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交通强省建设,省厅决定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科技示范工程

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工程)是统筹行业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指围绕交通运输建设、运营、养(维)护、管理和服务,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集中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鼓励先进科技攻关,开展技术交流,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运输服务品质、工程质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且能够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典型工程,是成果转化的枢纽、科技研发的平台、科学普及的基地。

二、申报条件

科技示范工程由依托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牵头,联合科技成果持有单位等共同申报。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交通运输与科技创新融合,围绕推动交通运输数字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养技术水平、提高出行品质和运输效率、促进新技术工程化应用等,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十四五”重大工程、厅党组重点工作要求,梳理科技示范工程需求。重点支持运输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施工、公路智慧绿色养护、交通低碳技术、内河水运等方向。

(二)科技示范工程依托工程(项目)已通过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

(三)科技示范工程要有明确的主题,对行业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应通过第三方评价,符合国省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且具有一定应用规模,可复制性强,能够形成相关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

(四)优先支持推广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等的科技成果。

(五)鼓励结合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先进技术攻关。

三、组织方式

(一)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审核并向厅推荐本地区科技示范工程,厅属单位、厅机关处室、省交投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负责审核并向厅推荐本领域科技示范工程。

(二)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科技示范工程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考察评审,对通过的科技示范工程予以认定并授予铭牌。

(三)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科技示范工程不超过2项,并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各科技示范工程申报单位可根据具体推广应用需求,提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立项建议(每个科技示范工程不超过2项),并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类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

四、支持措施

省厅将在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择优立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予以引导性经费支持。省厅认定的科技示范工程,对其主要参与人员及有关成果,将在相关人才、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等工作予以倾斜支持。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word版或wps版发送邮箱,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寄至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0371-87166537、13346691135

       0371-87166706、18739908342

  邮  箱:hnjttkjc@126.com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

     2.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类项目建议书

附件.doc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