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2〕15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8〕313号)等部署安排,省交通运输厅受理了济源示范区提出的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验收申请。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济源示范区达到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预期目标,通过验收。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命名济源示范区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希望济源示范区深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建立健全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