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的工作通知》(豫交文〔2019〕167号)文件精神,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扶贫办开发办公室),组织对申报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创建县(市、区)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考评成绩,拟命名偃师区、长垣市、灵宝市、淮滨县、卧龙区、伊川县、荥阳市、卫辉市、淅川县、安阳县、夏邑县、鹤山区、辉县、长葛市为我省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
联系人:娄新凤
联系电话:0371-87166291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