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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和 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10:40   文章来源:


豫交安监函〔2022〕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我国气温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前冬偏暖,后冬偏冷,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和雨雪灾害天气过程。为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切实提高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安排部署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性,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工作目标,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执法监管到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与气象、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冬季大风、大雾、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日常气象预报和重大公路气象以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的经验教训,针对冬季天气变化大、寒潮、大雾、冰雪、大风等气候特点,做到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

二、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应对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冬季各项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的储备;要对应急装备技术性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应急装备特别是铲雪除冰等应急抢险设备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出现冰冻雨雪灾害天气,能够立即实施公路抢险保通工作;要突出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加强对重点桥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在接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时,要对可能发生冰冻灾害的重点路段和部位实施24小时巡查,并做好交通运输的疏导和抢通,确保交通运输畅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储备适当运力,做好防冻防滑等物资准备;要强化“两客一危”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车辆动态监控,动态了解运行路线通行状况,提前做好防范避让,坚决避免冒险运行,降低事故风险;要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等运输企业备足防滑物资,做好冬季安全运行管理。航务海事机构,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涉客类船舶管理,加强风险研判,恶劣天气要果断停航,严禁客渡船超员、超航线营运,严禁客渡船超员、超航线营运,严格“六不出航”制度落实。交通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情况,对可能受到强风、暴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适时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值班观察,一旦发生险情,按照先人后物、先避险再抢险的方法正确应对,妥善处置。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保持通信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和灾情,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报告,要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指挥中心于11月28日前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厅安监处。

  联系人:王兆军    电 话:15303812565

  传 真:0371-87166732  邮 箱:hncdaq@163.com

 附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基本情况表.doc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