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道310三门峡新建路段实施货车通行费
收费优惠政策的批复
豫交财审函〔2022〕70号
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收到你公司《关于国道310洛三界至三门峡西段南移新建工程 国道310三门峡西段至豫陕段南移新建工程货车通行费折扣政策的请示》(三国道〔2022〕36号)。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优惠范围
对通行新国道310三门峡段的第2至6类货车在豫交文〔2021〕64号批复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七五折优惠。
二、优惠期限
自批复之日起三年。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公司提前准备,切实做好优惠政策实施前和结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请你公司依法对收费公路做好统计工作,同时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舆情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