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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17 08:22   文章来源:

豫交规划函〔2022〕310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呈报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信交〔2022〕147号)收悉。根据《关于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文〔2022〕22号)精神,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核,施工图设计在技术、经济方面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专家审查同意的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项目起点位于固始县陈集镇八店村东豫皖省界处,顺接安徽省,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固始县杨集乡湾枣村苏家岗附近,设置苏家岗枢纽互通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淮滨至固始段交叉,路线全长38.614公里。

(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及路基1/100;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有关规范执行。

三、路线工程

项目起点位于固始县陈集镇八店村东豫皖省界处,顺接安徽省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路线向西在八店村附近设置陈集互通与X004(规划S203)连接,同时设置陈集服务区与陈集互通合建;继续向西在蒋集镇南设置蒋集天明互通与X003(规划S205)交叉;路线向西在蒋集镇栗园村西侧附近设史灌河特大桥跨越史灌河,继续向西在洪埠乡北设置洪埠互通与S204交叉;路线穿过杨集乡南部后,转向西南在固始县杨集乡湾枣村苏家岗附近设置苏家岗枢纽互通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淮滨至固始段交叉,到达项目终点。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合理,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精神,原则同意按施工图设计方案实施。

四、路基路面

主线路基挖方约14万立方米,填方约549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约682千平方米。

(一)路基工程

1.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宽度27米,横断面形式为:2×0.75米土路肩+2×3米硬路肩+2×2×3.75米行车道+2×0.75米左侧路缘带+3米中央分隔带。

2.原则同意地基处理方案和路床处理方案。

3.原则同意边坡防护形式和边坡坡率。施工时应结合实际地形,合理确定边坡防护形式,尽可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路面工程。原则同意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10厘米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B-25)+34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工程实施期间,应结合现场实际,继续完善排水设计,提高抗水毁灾害能力。

五、桥梁涵洞

(一)原则同意主线(不含互通区)新建桥梁4627.24米/41座,其中特大桥1573米/1座、大桥1607米/9座、中桥1194米/20座、小桥253.24米/11座,涵洞63道。

(二)原则同意主线常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跨径13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跨径20米/30米/4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现浇箱梁、钢箱梁。

史灌河特大桥主桥上部结构采用(73+130+73)米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下部结构采用双肢薄壁墩、桩基础。

(三)原则同意桥面铺装设计方案,自上而下依次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10厘米C50防水混凝土(预制空心板采用15厘米C50防水混凝土,现浇梁采用8厘米C50防水混凝土,钢箱梁采用8厘米C50玄武岩纤维混凝土)。

六、路线交叉

(一)互通式立交。主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其中枢纽型互通1处,服务型互通3处,苏家岗枢纽互通采用对角象限双环变形苜蓿叶形式,陈集互通、蒋集天明互通、洪埠互通采用单喇叭形式。前述互通式立交总体布局合理,立交选型和技术指标应用基本适当,原则同意相关施工图设计。

(二)通道。主线设置通道36道,布设位置及采用的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原则同意相关施工图设计。

七、施工交通组织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基本合理,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的施工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期间应进一步细化方案,确保运营高速和普通公路畅通安全。

八、工程预算

核定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为413555968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963230667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69261083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1108807元。

九、下阶段需完成的有关工作和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尽快组织编制房建工程方案设计、交通机电工程详细设计,按规定程序报厅审批。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请依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