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
部门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工作安排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法治素质建设,加大法治监督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促进我省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活动,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将一批优秀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3.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即将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及预期成果清单,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人员、时间节点,定期汇总分析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做好督促指导。
4.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向省厅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县级交通运输局及时上报、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5.参照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安排,制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方案,加快推进考评工作信息化,扎实开展考评,以评促建,强化结果运用。做好迎接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6.组织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培树一批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单位,强化示范单位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建设整体质效的提升。
二、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7.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省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机制。在做出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积极吸收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等参与行政决策评估工作。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
8.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9.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10.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当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好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好智囊、助手和法律把关作用。
三、强化立法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11.抓好《河南省人大 2018 年至 2022 年地方立法规划》贯彻实施,重点推进《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统筹新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向省人大、省司法厅积极申报年度立法建议项目。
12.全面落实《省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厅务会议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13.严格落实《省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确立的起草部门、法制部门、办公室“三关”工作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利害相关方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政策措施增量,开展涉及《河南省优化营商条例》及公平竞争文件清理活动,防止排斥、限制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5.持续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对外开展执法。依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定《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6.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统一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推进执法案卷制作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第三批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质增效。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参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推选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执法案例,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18.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配套标准,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保障执法办案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推进执法服装、标志、装备统一相关工作。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主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9.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指导培育新一批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组织参与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并实施动态管理。在原有示范点基础上,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组织参与省政府第二批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持续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标兵单位示范作用,推动本地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创新推动工作。选取试点,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告知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日常监管执法、受理投诉举报时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和途径,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扩大行业试点范围,在梳理风险点更聚焦社会关注、制定措施更着力解决问题、宣传辅导更突出通俗易懂、实施效果更体现群众满意上下功夫。
21.深入挖掘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PPT讲解、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等重点,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组织参与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通过培训考试,授课评估、微课比赛等方式,提升法治机构统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2.根据省政府部署安排,以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员、辅导员、明白人为基础,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六、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2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印发公布。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降低准入门槛,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24. 提高行政审批全程电子化登记率,大力推进涉企审批环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高频事项实体证照免提交。在全厅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力争省级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即办件占比、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等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省内通办”,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
25.制定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并落实分领域工作任务。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梳理制定统一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
26.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覆盖。实行“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抽查计划,规范随机抽查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运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
27.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行为数据汇聚,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试点建设,深入对接3个特色系统,跟踪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28.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支撑作用,制定出台《河南省交通运输“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工作规范》,重构监管制度、监管流程、监管标准,推广“App+移动执法”模式,推进非现场、非接触、无感执法。
29.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按照部、省信用信息归集要求,完善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和水平。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修订完善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事前告知程序,及时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和成效清单。
30.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31.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基础建设投资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督促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行。
32.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财务审计。
33.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认真执行收费基金清单制度,实现对所有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张网”全覆盖。
34.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职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3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办理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相关制度,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3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数据互联互通标准规范,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在厅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发布专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7.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8.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39.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配合、支持上级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复议、行政审判工作,建立法制部门牵头、被诉业务部门承办、法律顾问代理的案件办理机制,依法答辩,全面收集证据依据材料,严格落实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性。
40.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维护信访秩序,妥善化解涉疫等矛盾纠纷。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教育工作
41.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部门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
4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系统法治培训,举办1期省厅行政执法人员及系统法治机构骨干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3期行业系统执法机构骨干培训班,分期、分级组织基层执法人员轮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日常考核重点内容。
43.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细化指标,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44.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统筹谋划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45.注重法治建设宣传。结合行业实际,梳理群众关注高、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积极利用厅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理论成果、亮点经验和工作成效等,引导广大行业从业者乃至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