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精神,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台辉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在台前县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孙聪聪
联系电话:15939300876
2、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pdf
3、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河南省台辉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