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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2 15:51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更好服务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和“两体系一枢纽”战略,根据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8]47号)精神,在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延长优惠时段,提高优惠幅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行驶河南境高速公路的货车实施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即对当日20:00至次日6:00期间驶离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持有ETC非现金支付卡的货车实施9折优惠,其它货车实施9.5折优惠,与其它优惠政策不叠加。

  二、优惠政策期限暂定1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并负责高速公路差异化政策的分析评估。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