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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综合监管平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03-03 15:43   文章来源:

今年年初以来,省交通运输厅依据综合监管平台比对筛查疑似违法车辆,调度指挥各地执法机构及时布控,精准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客运车辆。为督促各地对查扣的车辆处罚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和安全隐患,3月1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会同厅运管处、省运发中心、厅通信中心,组织召开综合监管平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工作座谈会,郑州、洛阳、开封等12个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运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一时期综合监管平台运行情况,对各地围绕平台运行所做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指出了目前部分车辆查处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通报了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中已放行的14台车辆情况。有关市县分别就放行车辆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会议指出,虽然执法机构已对车辆进行了处罚,但大部分未落实“四个一批”处理措施,未按要求启动“四个严禁、四个一律”调查工作,执法未形成闭环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要持续跟踪,对于已经放行的14辆非法营运车辆,要逐一完善处罚、放行手续,凡是处置不到位的要重新追回,造成事故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放行单位、人员责任。二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省厅综合监管平台应急响应,安排专人接收指令,执法人员要24小时备勤,对省厅下达的布控指令要快速响应、及时布控到位,提高布控成功率。三要严格处理,一旦发现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于非法客车一律予以暂扣,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转型一批、报废一批”要求处理到位;对于违规客车要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凡违反“四个严禁”情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加强源头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四要建立机制,省厅将于近期出台综合监管平台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对不同违法情形的处理要求等,并将明确责任追究,对擅自放车等行为严格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响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监管平台高效运转,切实发挥最大效能,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厅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