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兰南高速设置光武收费站暨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交财审函〔2021〕5号
南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南阳市光武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宛南邓〔2020〕8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兰南高速南阳至邓州省界K298+348m处,设置光武收费站,匝道折算长度373m,属经营性质,由南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现行兰南高速南阳至邓州省界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四、兰南高速光武收费站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