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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有关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9 09:24   文章来源:

关于对信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有关问题的通报

豫交函3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是脱贫攻坚重要任务之一。近期,有关审计报告指出信阳市光山县未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任务,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提出,要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但信阳市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组织不力,有关审计报告指出信阳市光山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迟缓,不能按时完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脱贫攻坚任务,省厅、省局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特别是贫困地区务必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以人为本,科学组织,确保本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实施、取得实效。信阳市有关交通公路部门,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准,对安防工程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道路建设轻安全隐患治理的错误认识,造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滞后。

(二)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是关乎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民生工程,但信阳市有关交通公路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暴露出信阳市有关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抓好安全所产生的综合效益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三)虚报完成情况。201910月,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排查并上报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情况,信阳市上报完成情况与实际不符,存在虚报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情况,对于未完成的建设任务,要建立专项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二)信阳市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坚持把隐患当事故、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全面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三)信阳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有关程序,对“十三五”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虚报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厅。

 

 

202125  

 

 

 

 

 

抄送:各相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