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豫交文〔2012〕396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切实体现服务区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基本属性,维护高速公路的窗口形象,根据行业规章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交通 服务区△ 设施 规定 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印发
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服务作用,准确体现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功能定位,维护高速公路的窗口形象,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豫交〔2009〕20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厅高管局)《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豫交高管〔2010〕25号),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以下简称服务区)。经批准暂缓开通运营的服务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服务区公共设施是指为司乘人员提供公益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区场区内的房建类设施、道路类设施、机电类设施和设备类设施等。
房建类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区综合楼、员工宿舍、公共卫生间、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围墙、国旗杆、广场洗手池、凉棚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门窗、吊顶、隔板等相关设施。
道路类设施主要包括行车道路及停车场地面、各类标识标线、交通安全设施、路缘石、绿化、边坡边沟、两区连接通道等相关设施。
机电类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区高低压电缆线路、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控制柜、发电机组等供配电设施;高杆灯、庭院灯、路灯等照明设施,监控安防设施、局域网设施、通信设施以及配套的相应软件等相关设施设备。
设备类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场所温控设备(空调等)、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果皮箱、开水器等相关设施设备。
第四条 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须由服务区所属业主管理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纳入服务区所属业主管理单位年度通行费预算管理,确保服务区公共设施所需经费充足并及时到位。采用BOT模式建设的服务区,应由服务区所属路段业主管理单位负责和服务区特许建设投资方协商,确保服务区公共设施所需经费充足并及时到位。
第五条 公共设施维护分为维修保养(小修)、专项(中修)工程和提升改造(大修)工程三类。
维修保养(小修)工程是指为了保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而实施的预防性保养、日常保洁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维修保养的目标是保持原有公共设施使用品质不下降。维修保养(小修)工程应由专业人员或由业主管理单位组建专业队伍实施。
专项(中修)工程是指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的一般性磨损或局部损坏进行修理、加固、更新和完善的作业,以及为延长公共设施使用寿命和提高服务水平进行的预防性保养、维护。
提升改造(大修)工程是指对服务区公共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全面综合修理,或对不能满足现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区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水平。
专项(中修)工程和提升改造(大修)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六条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的投入应与服务区所在路段交通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设施设备数量、公共照明、物业管理强度等相匹配。
第二章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第七条 房建类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各项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完好,无沉陷、裂缝,门窗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无破损,内外墙面整洁无污染,室内吊顶、地面、凉棚完好,无破损、无污染、无渗水漏水现象。
第八条 道路类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停车场地面完好无破损、无污染,板缝及时补灌;各类标识标线完好并指示清晰;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路缘石完好、无破损;停车场排水顺畅、无淤塞,排水沟盖板完好、无破损;边坡、边沟完好、整洁;两区连接通道及附属设施完好;绿化无1㎡以上空白地、无枯死植株,绿化管养按一级绿化标准(详见“附件1”)实施。
第九条 机电类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高低压电缆线路、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控制柜等供配电设施完好清洁,各项仪表运转正常,指示准确,数值指示在正常范围内;发电机组定期试机、维护保养,规范填写各项运行维护记录;供配电设施完好率达到100%,供电设施维护符合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详见“附件2”);高杆灯、庭院灯、路灯等照明设施正常使用,按要求开启和关闭;广场的照度不小于20LX(详见“附件3”);照明设施完好率应不低于98%,应急照明设施齐备,完好率保持在100%;监控安防设施、局域网设施、通信设施以及配套的相应软件正常使用,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条 设备类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空调等温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清理除尘;供水、污水处理、消防等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定期维护保养,故障及时维修,蓄水池定期清理消毒,水质不低于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污水排放达到二级排放标准(详见“附件4”);排烟换气设施定期清理、维护;开水器等加热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定期清理除垢;化粪池、沉淀池、垃圾池等定期清理、消毒,垃圾不得超过其容积三分之二,生活垃圾及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果皮箱设置充足且完好无损,定期清洁消毒。设备按规范正确使用,定期维护保养,使用完毕及时清洁,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8%。
第三章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业主管理单位须制定公共设施维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齐全、维护维修及时、功能良好。
第十二条 巡查要求
业主管理单位须建立详细的服务区公共设施巡查制度,由相关专业人员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巡查。服务区须对房建类和设备类设施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道路类和机电类设施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作相应的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业主管理单位须对服务区公共设施进行月、季、年全面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维护保养要求
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充分结合其自身特性,由相关专业人员按设施的维护保养规律规范实施。
房建类设施:雨季前及时清理疏导排水设施;雨季后及时维护破损污染墙面;公共设施保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清洁剂,并按规范要求清洁和消毒相应的设施。
道路类设施:雨季前及时灌缝;路缘石根据需要及时刷漆维护;绿化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及时修剪、补栽等。
机电类设施:供配电设施及时清洁除尘;发电机组每月试机、年度例行保养等。
设备类设施:各类设备要及时清洁除尘、添加润滑油等,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添加处理药剂。
第十四条 修复时限要求
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时,应按照厅高管局《河南省高速公路日常病害修复时限要求(试行)》(豫交高管〔2010〕117号)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 施工管理要求
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施工应严格按照厅高管局《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指导意见》(豫交高管〔2008〕66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公共设施日常维护人员配置和维护预算标准
第十六条 广场保洁员、交通疏导员、绿化管养员、水电维护工最低配备标准
序号 | 单区服务区广场面积(亩) | 服务区所在路段单幅交通量(辆) | 单区单班广场保洁配备标准(个) | 单区单班交通疏导员配备标准(个) | 单区单班绿化管养员配备标准(个) | 单区水电维护工配备标准(个) | 备注 |
1 | 60以下 | <5000 | 1 | 1 | 0.5 | 1 | |
5000-15000 | 1 | 1 | 0.5 | 1 | |||
>15000 | 2 | 2 | 1 | 1 | |||
2 | 60-100 | <5000 | 1 | 1 | 0.5 | 1 | |
5000-15000 | 2 | 2 | 1 | 1 | |||
>15000 | 2 | 2 | 1 | 1 | |||
3 | 100以上 | <5000 | 1 | 1 | 0.5 | 1 | |
5000-15000 | 2 | 2 | 1 | 1 | |||
>15000 | 2 | 2 | 1 | 1 |
第十七条 公共卫生间保洁员最低配备标准
序 号 | 单区单个男、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 | 服务区所在路段单幅交通量(辆) | 单区单班单个公共卫生间白班保洁最低配备标准 | 单区单班单个公共卫生间夜班保洁最低配备标准 | 备 注 | ||
男保洁员(人) | 女保洁员(人) | 男保洁员(人) | 女保洁员(人) | ||||
1 | <130 | <5000 | 1 | 1 | 1 | 1 | |
5000-15000 | 1 | 1 | 1 | 1 | |||
>15000 | 1-2 | 1 | 1 | 1 | |||
2 | 130-220 | <5000 | 1 | 1 | 1 | 1 | |
5000-15000 | 1-2 | 1 | 1 | 1 | |||
>15000 | 1-2 | 1 | 1 | 1 | |||
3 | >220 | <5000 | 1 | 1 | 1 | 1 | |
5000-15000 | 1-2 | 1 | 1 | 1 | |||
>15000 | 2 | 1-2 | 1 | 1 |
第十八条 广场保洁员、交通疏导员、绿化管养员、水电维护工、公共卫生间保洁员须不低于最低配备标准。其中,公共卫生间保洁员、交通疏导员须确保24小时做好卫生保洁及车辆疏导工作。广场保洁员、交通疏导员、绿化管养员、水电维护工、公共卫生间保洁员等公共设施维护从业人员的工资、工装、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纳入业主管理单位通行费预算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和配备,且工资待遇标准等符合《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指导意见》(豫交高管〔2007〕80号)、《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指导标准的通知》(豫交高管〔2011〕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九条 服务区房建类设施、道路类设施、机电类设施、设备类设施等各类公共设施维护经费,须根据服务区所在路段交通量、使用年限等相关因素,按不低于其资产总值的0.5-1.0%编制年度设施维护预算。
第二十条 高杆灯的照明电费须纳入业主管理单位通行费年度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且每盏高杆灯年度照明电费不低于2.5万元。
第五章 公共设施维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服务区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小修)工程、专项(中修)工程、提升改造(大修)工程的立项、设计、竣(交)工验收等工作依照《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豫交〔2009〕20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厅高管局应加强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管理的检查和指导,通过组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检查等,对服务区公共设施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严格落实本管理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资金且公共设施维护保养优良的,厅高管局将对其进行全省通报表彰,同时在“十佳服务区”评比、“星级服务区”评定、“文明示范路”评比、年度评先等各类创建评比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能落实本管理规定、未将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资金纳入单位年度通行费预算管理、维护经费低于规定标准、维护人员配置不足或维护管理水平较差的,厅高管局将对该服务区所属业主管理单位的年度养护计划暂缓审批,并将视其情节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星级服务区评比资格、取消文明示范路评比资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停业整顿、暂缓通行费拆分等措施。对于截留或挪用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专项资金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由厅高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绿化一级管养质量标准
2. 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3. 照度
4. 污水二级排放标准
附件1
绿化一级管养质量标准
绿化一级管养质量标准,如下:
1.草坪管养
草坪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呈勃勃生机,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大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1.1 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1.2 修剪
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草坪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1.3 灌溉、施肥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季节,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
1.4 除杂草
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标。
1.5 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1.6 补植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8%。
1.7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
2.灌木和花卉管养
灌木和花卉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产出精品。
2.1 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常年开花植物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2 修剪
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四季有花;绿篱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精雕、细刻,产出精品。
2.3 灌溉、施肥
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该种类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0-18%,粘土为21-22%。一般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部分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可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
2.4 除杂草
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草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2.5 补植、改植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
2.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3.乔木管养
乔木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3.1 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3.2 修剪
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果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瞠不空又通气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3 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木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
3.4 补植、改植
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0%。已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3.5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4.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的一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4.1 清洁、保洁
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十分钟内拣拾干净。
4.2 清运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垃圾车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附件2
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1.二级负荷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1.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2.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应做到当电力变压器或线路发生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供电能及时恢复。
2.1二级负荷用户的供电可根据当地电网的条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①宜由两个回路供电,其第二回路可来自地区电力网或邻近单位,也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但必须采取防止与正常电源并联运行的措施)。②由同一座区域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分别引来的两个回路供电。③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一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或采用两根电缆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担全部二级负荷。
2.2二级负荷设备的供电应根据本单位的电源条件及负荷的重要程度,采取下列方式之一:①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内自动切换。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到适当的配电点自动互投后用专线送到用电设备或其控制装置上。③由变电所引出可靠的专用的单回路供电。④应急照明等分散的小容量负荷,可采用一路市电加EPS或采用一路电源与设备自带的蓄(干)电池(组)在设备处自动切换。
附件3
照 度
照度(Lx):照度的国际单位(SI),又称米烛光,英文为lux,简作Lx 。1流明的光通量均匀分布在1平方米面积上的照度,就是一勒克斯。可以标作勒[克斯],简称勒。勒克斯是引出单位,由流明(lm)引出。即: 1Lux=1Lm/㎡
光通量等于单位时间内某一波段的辐射能量和该波段的相对视见率的乘积。由于人眼对不同波长光的相对视见率不同,所以不同波长光的辐射功率相等时,其光通量并不相等。例如,当波长为555×10-7米的绿光与波长为65×10-6米的红光辐射功率相等时,前者的光通量为后者的10倍。光通量的单位为“流明”。光通量通常用Φ来表示,在理论上其功率可用瓦特来度量,但因视觉对此尚与光色有关。所以度量单位采用,依标准光源及正常视力另定之“流明”来度量光通量。符号:lm
光源所发出的总光通量(流明、亮度)与该光源所消耗的电功率(瓦)的比值,称为该光源的光效。
光通量=光效×瓦数
光效的单位是lm/w,一般普通的节能的光效在65-80之间,好的节能灯在90左右。现在假如知道节能灯质量不怎么样,就按照光效为70算的话,对于150w的节能灯的光通量就是150w光通量=150×70=10500lm。
附件4
污水二级排放标准
二级排放标准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所制定的“二级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
A标准 | B标准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100 | 120 | |
2 | 生化需氧量(BOD3) | 10 | 20 | 30 | 60 |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30 | 50 |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5 | 20 | |
5 | 石油类 | 1 | 3 | 5 | 15 |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2 | 5 | |
7 | 总氢(以N计) | 15 | 20 | - | - | |
8 | 氨氮(以N计) | 5(8) | 8(15) | 25(30) | - | |
9
| 总磷(以P计) |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 1.5 | 1 | 3 | 5 |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 1 | 0.5 | 3 | 5 |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40 | 50 | |
11 | PH | 6-9 | ||||
12 |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3 | 104 | 104 | - |
注:(1)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
(2)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