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号),2020年12月27日,我公司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工程水保验收情况公示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形成了验收鉴定书,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联系人: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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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