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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4 09:56   文章来源:

豫交函37

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兰考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引导带动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财税体制、预算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改革试点地区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公路工作的重点,积极向市县政府领导汇报,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农村公路管养改革试点工作周期3年(2021-2023年),各改革试点单位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并聚焦所申报批准的改革主题,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抓好落实。洛阳市、许昌市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做好孟津县、鄢陵县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三、制定考核方案,不断总结完善

各试点单位要明确任务时间节点,每年6月份、11月份要对试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11月底前要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每年底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指导。

四、加强宣传和交流

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将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各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推广效果好、示范价值高的试点地区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在资金切块时适当倾斜。

   联系人:娄新凤   0371-87166107

 

 

                                 2020年10月27日

 

 

 

附:试点主题

焦作市:在全市推行政府考核(创建示范路段设星定级);温县、武陟创新养护生产模式;孟州、修武美丽农村路;沁阳信息化;博爱创新投融资机制。

濮阳市:路长制。

平顶山市:信息化管理。

洛阳市孟津县:创新养护生产模式。

许昌市鄢陵县:美丽农村路。

兰考县:资金保障、政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