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交法函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1363号)要求,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赵丹丹, 0371-87166564
邮 箱:hnjtfz@163.com
2020年9月16日
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菅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宣传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宣传我省关于推进信用承诺制、“信易+”等信用应用的工作部署。
(四)宣传我省“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宣传行业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四、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车、船、机、路、港、站、场,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可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等,撰写1篇署名文章,于9月25日前提供给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法规处)。省厅将在“信用交通·河南”网站开设专栏刊发,并择优报部政研室作为“诚信建设万里行”重点宣传内容。
(三)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与从业人员,并报送至“信用交通﹒河南”网站宣传推广,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支持、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
(五)配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开展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交发中心、运发中心、航务局、高管中心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务求宣传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及时做好总结。要认真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宣传的图片、视频、工作总结等报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