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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7 09:11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文357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治超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7〕6号)和省政府“放管服”有关要求,省厅进一步完善了治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压缩了裁量空间,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并抓好宣传贯彻。

附件:《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