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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7 15:51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委),各有关参评单位:

按照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和豫人社办〔2019〕87号《河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就2019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根据豫人社〔2019〕20号文件要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评审委员会将面试答辩作为评审的必要环节。因此今年实行全员答辩与评审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今年参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创建申报账号,通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资格审查后,参加今年评审。

(一)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上传资料并通过审核;

(二)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账号是今年评审报名的唯一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申报人登录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四)职称申报审核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0日。

三、业绩材料接收安排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业绩材料仍需提供纸质材料。

(一)业绩材料现场确认。申报人员完成网上信息录入,并经主管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个人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 →信息查询或单位管理人员登录职称管理系统→申报人员状态查询查看当前申报进度,当前状态显示“评审中”时,即可按照要求时间报送)报送以地市为单位携带纸质业绩材料进行现场集体确认。业绩材料需与网上填写资料内容一致。

(二)报送纸质版职称评审表。申报人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下载地址: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第12页“本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所作的责任保证”栏目内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第15页推荐意见栏目内手写:“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除上述要求手写的部分内容,其他内容均可选择打印。

2019年度全省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接受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11月11日郑州、开封 11月12日洛阳、鹤壁

11月13日平顶山、三门峡 11月14日驻马店、信阳、漯河

11月15日商丘、焦作 11月18日周口、濮阳、济源

11月19日南阳、新乡 11月20日安阳、许昌

各单位按照所辖市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业绩材料,请务必遵守,逾期不再受理。其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未按时报送视为放弃参加评审。

在接受材料、评审过程或其他环节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制造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造假个人参评资格,同时根据该地区(单位)造假人数和情况降低该地区当年的通过率,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所有人员的参评资格,并全省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网上上传业绩材料内容要求清晰,能够准确反映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依据齐全。如,技术文件类,需上传文件封面、参与编写文件目录页、单位出示的参与证明;专利类,需上传专利名称内容页面、检索页等;工程项目业绩类,需上传项目任职文件或参与证明、交(竣)工验收报告等;科研奖项成果类,需上传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类,需上传审批文件,封皮、主要页面等;论文及著作类,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等内容。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网上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三)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成诚信承诺。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法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部门应及时将通知精神告知今年参加申报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的所有人员。申报人员申报完成后,及时登录个人账号,查看最新答辩时间通知。

(二)关于评审材料清退工作。评审结束后,各市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评审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材料不承担保管责任。

报送材料地点:中原路93号西配楼1400房间

联系电话:0371-67166508 67166718 QQ群:321815592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