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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跨渠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6 08:28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建管函4

按照2019年6月21日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跨渠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9﹞255号)精神,为进一步掌握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确保跨渠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实施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对于合理配置大江大河资源,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水北调工程跨渠桥梁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跨渠桥梁竣工验收工作事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南水北调工程正常运营和安全供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力推进跨渠桥梁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任务台账。根据豫交文﹝2019﹞255号要求,厅公路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跨渠桥梁的接收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督促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会同南水北调部门,及时履行接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高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高速公路跨渠桥梁的接收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会同南水北调部门,及时履行接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排查,逐座梳理跨渠桥梁竣工验收进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合力推动实施,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跨渠桥梁竣工验收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监管力度。厅公路局、高管中心要加强跨渠桥梁竣工验收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以及高速公路产权单位与南水北调有关单位加强协调对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跨渠桥梁竣工验收工作。省厅将根据各市(县)跨渠桥梁竣工验收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四、积极沟通对接,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省厅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各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跨渠桥梁竣工验收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及时按照附件要求(excel格式),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上报厅公路局和高管中心,厅公路局、高管中心负责汇总报至省厅。(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谷阳;电话:0371-87166787)

附件:1.跨渠高速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台账

2.跨渠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台账

3.跨渠农村公路桥梁竣工验收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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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