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党10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工作和巡察工作的领导,持续推动我厅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纪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以案促改办公室和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办”),“三办”在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厅机关党委牵头统一管理,“三办”合一。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红岩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 主 任:茅松青 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军伟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李 勇 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 勇 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工作人员由厅机关党委和厅属单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
二、主要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以案促改办公室和巡察工作办公室在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等;
2.建立厅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帐,实行主体责任履行记实制度,对厅属单位和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3.组织制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全厅落实主体责任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各单位、各处室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推广;
5.及时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综合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6.计划安排和提醒厅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协助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题调研和检查考核,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7.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8.完成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以案促改办公室职责
1.选取有针对性地典型案例,开展好警示教育,结合选定案例组织开展查摆剖析,最大限度发挥身边典型案件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沉痛教训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实效性;
2.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主要针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挂帐督办,跟踪问效;
3.针对查摆剖析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4.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促改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5.完成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贯彻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巡察工作计划、阶段任务安排建议;
2.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巡察工作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
3.对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4.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完成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