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河南省交通强国内陆型多式联运试点建设专题 > 示范工程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 17:36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55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总结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经验基础上,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是加快调整运输结构、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引领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依托。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评选将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突出重点、多方协同、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进一步完善枢纽站场、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加快跨运输方式信息交互共享、促进企业联盟合作为重点,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为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经验借鉴和模式参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参与申报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企业(独立申报企业或联合申报的牵头企业,下同)或其实际参与多式联运项目运作的全资、控股企业,应具有铁路、道路、水路(含港口)、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保税物流业务经营等资质中至少一种资质。

3. 申报企业或其实际参与多式联运项目运作的全资、控股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多式联运业务基础或发展前景、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且从事货运物流服务相关业务1年以上。

4. 申报项目所依托的线路通道应具备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的运营条件,具有充足稳定的货源,申报企业应具有明确的运营组织方案。

5. 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枢纽站场设施的转运功能应较为完善、对外交通设施的衔接较为顺畅,有与多式联运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运载单元、运输装备及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

6. 申报项目应具备完善的多式联运功能,不得将完整的项目拆分重复申报。

7.申报企业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信用“黑名单”。

(二)优先支持方向

1. 能够较好地服务支撑“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等国、省重大战略实施,符合《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等规划布局的支持方向。 

2. 优先支持多式联运新通道建设、多式联运新装备研发推广、多式联运相关标准规则制定、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等项目,特别是国际通道、出海通道建设项目。

3.优先支持第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运行线路和转运枢纽未覆盖的项目。

三、申报组织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20196月底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示范工程项目初选,择优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多个项目时,应进行排序。

(二)项目确定。20198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各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并联合公布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三)项目实施与验收。示范工程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实施主体应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示范工程实施完成后,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验收和推广。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实施方案应明确示范工程具体线路,深入分析示范工程实施的基础条件、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充分论证示范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创新性,明确提出示范工程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运营组织、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并从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降低物流成本、节约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客观评估示范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牵头及参与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备案证明或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

若申报项目中包含在建或改建枢纽站场内容的,应提供枢纽站场前期建设进展情况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含设备和信息系统购置的,应提供购置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申报企业所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前期合作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性文件。

其他证明企业实力、基础条件及业务开展的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充分认识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对示范工程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组织实施。建立与示范单位的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示范工程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组织申报企业和有关专家,紧紧围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科学严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突出示范工程项目创新性和引领带动作用,并按照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的思路,抓好组织实施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省交通运输厅将对符合要求的示范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推进,支持示范工程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示范工程中的技术装备更新、信息系统及站场设施建设等给予配套支持,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用地保障、税费优惠等政策。
   

    附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纲

    201942        


附件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纲

一、项目总体概述

包括示范工程项目名称,拟建设的通道数量、名称、覆盖的范围,牵头和配合的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完成的时间等。

二、项目基础条件

包括牵头企业和配合企业基本情况,近三年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和投资实力等情况;通道基础;场站基础;集疏运道路基础;设备基础;信息平台基础;货源基础(有进出口业务的还可以增加口岸业务基础等)。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围绕示范项目的优势和特点,重点论述该示范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包括:与相关国家或区域战略(“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等)的契合度,当前业务与多式联运契合度;区位特点、政策环境、货源基础、多式联运运量预测等。

四、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方案

重点论述实施该项目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道建设、枢纽场站建设、设备研发购置、信息化建设、标准规则制定、多式联运流程和运作设计、项目组织与管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来源、项目进度安排等。

五、项目示范性、创新性

重点论述实施该项目的示范性和创新性。

六、示范效果预估

重点分析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七、考核指标

从“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说明。项目完成情况主要从示范线路、场站建设、装备配备、信息系统、标准制定5个方面进行说明;项目运行情况主要从联运效率、联运质量、成本效益、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合作联盟6个方面进行说明。

八、配套政策和措施

论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示范工程中的场站建设用地、线路培养、技术装备更新、信息系统建设等给予的支持政策和完成项目建设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九、附件

(说明:示范工程侧重于某一方面,如设备研发、平台建设等,可根据上述框架删减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