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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执法系统人才库选拔测试题(法律)

发布日期:2018-09-30 09:18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共7题,100分。
首先,请用1分钟时间介绍一下个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长。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有哪些?(15分)
答: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分)
一般程序: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应当自发现或者接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齐全的,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调查报告后,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5分)
听证程序: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在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要制作《听证笔录》,执法机构根据调查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建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分)
二、制作交通执法文书应把握的要点是什么?(12分)
答:文书制作程序合法(2分)、认定违法当事人准确(2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2分)、处罚裁量标准适当(2分)、证据材料合法有效(2分)、文字表述精炼准确(2分)等。
三、非现场执法的程序是及关键文书有哪些?(14分)
答:1.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获取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并对图像数据资料进行核对确认;(2分)
2.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相关证据收集完整、有效、确凿的制作《立案审批表》,予以立案;(2分)
3.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2分)
4.受理当事人陈述申辩,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2分)
5.对不陈述申辩或者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2分)
6.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通知其接受处理;(2分)
7.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在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地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分)
四、流动治超把握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2分)
答:一是必须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4分)
二是必须实行公安、交通联合执法;(4分)
三是必须符合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六个标准。(4分)
1.功能定位:作为超限检测站的有效补充,是开展流动联合执法时实施现场检查处罚的重要场所,方便对超限超载车辆及时就近开展检测认定和违法问题整改。
2. 选址要求:位于区域公路网中货物运输的重要路段或节点,尽量靠近公路主线,通行条件较好,与公路主线可通过辅道、匝道等连接。辅道、匝道能满足大型货车通行需求。
3. 标志标线要求:在公路主线上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在与公路主线连接处应设置减速标志标线和相应反光、防护等设施。
4. 外观要求:设有明显外观标识和标志标牌,标明该超限检测点的名称、主管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5. 场地要求: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6. 称重设备要求:具有经质检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的静态称重设备。
五、客运市场整治的运行机制是什么?(12分)
答: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4分),采取执法机构派驻运管机构或联合组队的方式(4分),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联勤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4分)。
六、什么叫建筑控制区,是如何规定的?(15分)
答: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路两侧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扩建,需埋设管线、电缆及修建临时性工程设施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3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2分)
  (二)省道不少于15米;(2分)
  (三)县道不少于10米;(2分)
  (四)乡道不少于5米。(2分)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2分)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2分)
七、《河南省治超条例》突出的特点有哪些?(20分)
答:1.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治超主体责任,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2分)
2.明确了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分)
3.明确了治超站应当实行交通公安驻站联合执法,并设置站前导流、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检测、装卸、通讯设备。(2分)
4.明确了对堵塞车道、强行通过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2分)
5.明确了交通、公安部门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停车区、服务区以及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多发路段,对货车开展流动检测。(2分)
6.明确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应该加装称重检测设施。(2分)
7.明确了对高速公路经营者放行超限超载货车驶入的,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并按照每辆次处二千元罚款。(2分)
8.明确了交通公安部门应当实行公路超限超载货车信息共享,并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2分)
9.明确了举报有奖的有关规定。(2分)
10.明确了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