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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选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师资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4 08:45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文330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豫人常[2016]34号)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要点》(豫交文[2018]

155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宣传力度,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普法教育工作水平,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师资库人选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及其所属单位,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从事法制或执法工作的骨干人员。

二、推荐标准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法治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

(三)具有5年以上法制或执法相关工作经历,了解当前行业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善于启发引导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四)具有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

三、推选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或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上报《普法师资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后,由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相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统一集中报送。

原则上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推荐不超过2人,各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厅直属相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推荐不超过1人。

(二)省厅将对被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并组织现场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普法师资库和普法师资人才储备库人选后一并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此次推选为契机,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强化骨干队伍建设,严格对照推荐标准,坚持好中选优,严把选人关,确保真正筛选出能力强、业务精的普法工作人才。

(二)精心准备,及时报送。参选人员可从参考课题(附件1)中选取试讲主题,并制作PPT。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相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当于9月10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普法师资库人选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张京伟

联系电话:0371-87166574、0371-87166511(传真)

报送邮箱:hnjtfz2015@163.com

附件1:参考课题

附件2:普法师资库人选推荐表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参考课题

1、宪法及其他通用法律

2、《行政许可法》

3、《行政处罚法》

4、《行政强制法》

5、交通运输专业法律知识(路政、运政、港航、质监)

6、行政复议及诉讼实务处理

7、交通运输执法实务处理(路政、运政、港航、质监)

8、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9、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媒体应对及公关策略

10、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执法方式应用

11、互联网+行政执法

附件2

普法师资库人选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日期

籍 贯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参加交通工作时间

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擅长领域

试讲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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