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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2 08:50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5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豫交文325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车改﹝2018﹞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改工作组)。

组 长:刘兴彬 副厅长

副组长:唐彦民 副厅长

高建立 运管局局长

温胜强 公路局局长

柴中畅 还贷中心主任

李 强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 员:徐 磊 办公室主任

朱焕新 财务审计处处长

刘志伟 人事教育处处长

田雪梅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

胡连东 高管中心负责人

王 东 航务局局长

李明元 质检站负责人

王宝江 定额站站长

李松涛 通信中心主任

景怀勤 邮政安全发展中心主任

李 强 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常鹏程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车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徐磊任办公室主任,朱焕新、刘志伟、田雪梅任办公室副主任。

厅车改工作组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公车改革的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公车改革的宣传引导,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负责批复所属单位车改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厅办公室:承担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厅车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参改单位保留车辆;负责统筹协调参改单位取消车辆处置工作;负责厅车改工作组对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批复的起草;负责向省车改办报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联系省事管局解答参改单位公车改革中有关公车保留、取消、处置等疑难问题。(联络人:王明国联系方式:87166778)

(二)厅财务审计处:负责统筹指导参改单位节支测算及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相关办法;负责对参改单位车改实施方案中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节支测算等内容进行审核;负责核定参改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负责对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联系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解答公车改革中有关财务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联络人:吕青联系方式:87166579)

(三)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确定参改单位名单;负责统筹协调参改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对参改单位车改实施方案中参改人员名单和司勤人员安置等内容进行审核;负责联系省人社厅和省编办解答公车改革中遇到的有关具体单位、人事、编制等问题。(联络人:李瑞升联系方式:87166529)

(四)驻厅纪检组:负责对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厅车改工作组批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公务用车改革有关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路局、还贷中心、高管中心、交通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部署安排下属单位车改工作,批复下属单位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下属单位车改完成情况报厅车改工作组备案。

三、工作进度安排

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2018年6月27日开始,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方案上报(2018年6月27日--2018年9月14日)。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细致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厅车改工作组审批。(上报材料分为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联系人:乔世豪 联系方式:87166508,QQ邮箱: 552383755@qq.com)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4日)。按照厅车改工作组的批复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员参改、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及移交处置、司勤人员的安置等工作。

第三阶段:报请备案(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30日)。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将完成情况形成报告于9月24日12时前报送厅车改工作组,厅车改工作组统一汇总后报送省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