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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4 09:09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治超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就认真做好《治超条例》的宣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超条例》的重要意义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损坏公路桥梁、威胁道路运输安全、扰乱运输市场秩序。为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经过三年多的调研论证,省人大出台了《治超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治超工作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省治超工作全面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治超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治超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治超工作的重要地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领导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促进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治超条例》还明确了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联合执法、源头治超、科技治超、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以及落实有奖举报、信用管理、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解决了治超工作长期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手段不得力、执法责任不落实等一系列瓶颈问题和难题;《治超条例》的颁布,对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治超工作、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周密进行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治超条例》宣贯工作扎实有效。

二、严密组织《治超条例》的学习培训

打铁须要自身硬。《治超条例》对我省治超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权威性很高,政策性很强,覆盖面很广,必须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在《治超条例》实施前,加强自身学习,准确理解内涵,为《治超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安排专门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专题培训。要组织对各级交通运输局(委)、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路管理部门、执法机构有关领导进行培训,讲解《治超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提高领导的治超意识和政策水平;特别是要安排足够的时间,组织好对治超业务分管领导和全体治超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讲解,逐条学习、正确理解、熟练掌握治超执法要点,切实提高治超业务水平;要督促指导货运企业组织车主、司机进行一次《治超条例》专题学习,使其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熟悉并自觉遵守治超新的规定。省厅将于8月下旬组织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业务骨干进行《治超条例》培训。

三、广泛开展《治超条例》的宣传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治超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全面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省厅决定9月份在全省开展《治超条例》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渠道,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组织宣传队等活动方式,深入到各个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货运车辆途径地、车主和司机聚集地等场所进行广泛宣传;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单位要利用情报板、显示屏宣传《治超条例》内容,并要在服务区、收费站悬挂宣传标语;公路管理机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在沿线的养护道班、超限检测站及公路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标牌;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印制宣传品,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在服务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等场所进行散发宣传,并要结合服务型执法工作,深入到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等开展“送法上门”;通过宣传,使广大车主司机及社会各界了解《治超条例》的规定,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全面抓好《治超条例》的贯彻实施

治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运输安全是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工作职责。当前,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把《治超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用足用好《治超条例》中明确的有关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等有关规定,推动治超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模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的支持,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落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执法机构的查处责任,通过明确责任事项,强化跟踪问效、责任追究,推动治超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治超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主动维护《治超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深入谋划、认真研究,对照《治超条例》,对治超执法现行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进一步理顺机制,确保政策规定的一致性,促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证《治超条例》顺利实施。

五、严格监督《治超条例》的执行效果

《治超条例》是依法治超的法律依据,是规范治超的刚性约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厅将组织专人对各地市、各单位《治超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也要加强监督,督促相关责任人和管理者提高治超工作法治意识,充分认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治超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执法行为。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治超条例》贯彻执行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汇报,做好先进经验在行业内的推广工作,确保《治超条例》实施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附件:宣传贯彻《治超条例》有关宣传标语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