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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交通委和交警支队走进“交通整治大家谈”

发布日期:2018-08-07 16:43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郑州电视台《郑州新闻》近期推出了特别节目《交通整治大家谈》。今天就请您走进演播室,听嘉宾谈客运市场秩序治理,并了解一下遭遇非法营运后,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等问题。今天的嘉宾是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调研员、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和客运管理处负责人乔玮,以及郑州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杨柠。

主持人:这次交通违法整治市交运委主要以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营运为目的,切实净化客运运输市场环境秩序。郑州市交警支队9大队主要以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良好的交通环境为目的,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重点区域进行整治。

主持人:好的,小片看完了,我们现在向乔主任了解一下,像火车站、郑州机场、汽车客运站这些地方,很容易滋生一些黑车和违法运营车辆,我们都采取了哪些手段和措施进行治理?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和客运管理处负责人乔玮:结合此次整治行动,执法支队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的巡查检查,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相互驻勤、联席会议、案件移交、信息反馈等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巡回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常规执法检查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的多元执法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载客行为。同时,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乘坐黑车,对于执法机构查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甩客等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同时抄告客管部门,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造成损失巨大的,一律吊销营运资格、清除出运营队伍。另外,我们也将视情况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郑州,扩大执法惩治效果。

主持人:现在道路上很多地方会出现电动三轮和摩的违法运营的情况,我们又是如何治理的?

郑州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杨柠:是的,是有这种情况存在,而且较集中存在于火车站、医院、商圈、以及地铁口等人流聚集和换乘的地方。现在对这些现象,我们是采取的是多部门联合整治的方法。今年7月20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与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公安两部门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联动执法机制实施办法》,要求两部门强化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监管效能。主要机制是:1.联勤联动,实行合成作战。2、案件移交机制,直接对接,高效处理违法。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形成拳头,精准打击,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双方固定证据,现场移交,分别处理,相互通报案件处理情况。

主持人:如果市民在生活中遇到黑出租和违法运营车辆,该怎么保留证据和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举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和客运管理处负责人乔玮:广大市民一旦遇到黑出租和违法运营车辆,最直接的方式是打交通运输监督热线12328举报投诉,如果是在场站,也可以找管理人员或者执法人员当场投诉。无论是哪种投诉方式,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投诉时要提供车辆信息和乘车路线,用手机等方式保留照片、录音或者视频资料,在帮助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认定的同时,也有效维护了自身权益。另外,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因为暂时没有得到处理回复就认定投诉无效。其实每个投诉我们都记录在案,积累有效的投诉能极大丰富违法案件案源信息,帮助执法部门找出规律,有的放矢。

主持人:在一些单位或者写字楼门口,经常是客流高发地,在这些人流较多的地方,我们是怎样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

郑州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杨柠:

第一,要掌握交通流的基本情况与走向特点,沟通与人流,客流较大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到信息共享,管理共治。

第二,要改造升级门前以及相关路口,路段的交通设施,科学组织交通流。

第三,对非机动车、行人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三教育一采集”的教处一体化模式开展工作,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同时,为了让交通违法者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受受教育”,从而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出行习惯,将对交通违法者的个人身份情况、工作单位、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到的信息不但会被录入交通违法系统,还会在媒体、网络上进行曝光。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个小片,了解下目前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主持人:针对我们现阶段执法中遇到的难点,我们如何进行下一步执法?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和客运管理处负责人乔玮:在治理这些区域的时候,我们调配执法力量,不间断不定时巡查重要地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在人流高峰期提高执法频次,同时联合公安、交警以及场站管理方等多个单位,相互协作,扩大执法效能。在查处黑车和违法违规车辆时,告知乘客其违法行为和违法后果,执法宣传一起抓,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电子监控设备投入,在主要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对出租汽车拒载、议价、不服从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证据固定采集,震慑作用明显。

主持人:在今后我们该怎么样持续执法,不让一些违法现象反扑?

郑州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杨柠:交通管理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对一些交通违法现象,不可能在一、二次整治后就彻底消失。有些交通乱象,也不可能有交警一个部门能给与解决,。它需要以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交警作为交通管理主力军,责无旁贷,对于易出现反弹的违法现象,比如说机(电)三轮、四轮车上路、违法停车、电动车违法等。

我们要掌握这些易反弹违法行为的特点,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宣传,抓好教育工作。提前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的方式,严管重罚,管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