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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31 09:28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办〔2018〕14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农村公路人居环境整治,根据省委农办《关于编制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方案或工作计划的通知》,省厅制定了《交通运输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20日

交通运输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办〔2018〕14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农村公路人居环境整治,根据省委农办《关于编制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方案或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制定《交通运输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通村公路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水平,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好服务。

二、目标任务

1.加大通村公路建设力度。以脱贫攻坚建设任务为重点,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加快推进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大对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支持力度,确保每个建成搬迁入住的安置区(点)有一条通畅的对外出口路。在实现行政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县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延伸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扩大路网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危桥改造,积极推动渡口改桥和渡口改造。2018年实现33个退出贫困县的贫困村通硬化路率100%,2019年实现10个退出贫困县的贫困村通硬化路率100%,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在通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改善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畅安舒美”形象,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服务,使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2.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巩固运用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因地制宜加以借鉴和推广,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造良好条件。

3.大力整治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等杂物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整洁、路肩培护到位、边沟通畅。按照县级政府主导、沿线群众参与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基加宽”和“绿色廊道”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充分考虑群众集市贸易需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商业贸易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4.加大农村公路保护力度。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乡两级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设置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等保护设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

5.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开展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路况评定工作,指导养护工作高质量开展。推进“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农村公路管护水平全面提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6.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和农村客运车辆结构,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行政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县域农村客运网络。鼓励、支持城乡客运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定制客运,对客流较少的偏远地区,继续发展预约班、学生班、周末班、赶集班等客运服务,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到2020年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发现、总结、推广农村客运先进经验,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加快县级客运站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乡镇客运站功能。加快推广农村客运车型中小型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落实。

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通行政村硬化路、通客车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抓到位,确保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建设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二)夯实市县责任。

认真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县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进度安排和项目落地,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

(三)加强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关键。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45号)文件精神,推动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社会化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方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四)加强质量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质量安全责任到人,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合理工期高质量建成投用。严格工程验收,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建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