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减免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6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减免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豫交文〔2013〕408号)要求,现将2018年甩挂试点企业甩挂车辆减免通行费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减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减免范围:对列入国家甩挂运输试点并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10家企业,持有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证的366辆甩挂车辆,实施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0%的优惠政策,通行证编号为YSSG001-YSSG 366(具体车辆目录和通行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甩挂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要减速慢行,驾驶员主动出示证件,配合检查,对不按要求办理,不主动配合者实行诚信管理,列入“黑名单”。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