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洛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河南省审计厅在对洛栾高速公路洛嵩段、嵩栾段两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验收认可部分质量不合格交安工程。省审计厅以《关于洛栾高速公路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验收认可部分质量不合格交安广场问题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豫审投移〔2017〕2号)文移送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处理。
经研究,决定对河南省宏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监理部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全省通报批评。
希望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充分吸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从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