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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5 15:10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述职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真正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得到有效落实,根据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目的

开展安全生产述职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要形式,是防范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行动,是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有效方法。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时刻牢记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铁腕治安,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述职对象和方式

(一)述职对象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公路、道路运输、航务(海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点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

(二)述职方式

1.省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各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视情选择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公路、道路运输、航务(海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道路运输、航务(海事)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分别向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道路运输、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可结合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选取部分重点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三、述职时间、内容和评议标准

(一)述职时间

安全生产述职工作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并最迟于次年1月20日前结束。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自行制定。

(二)述职内容和评议标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可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的通知》(豫交文〔2016〕81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述职评价评议标准(试行)》自行制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述职评议办法、标准,认真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述职工作,真正建立起分级负责、层层履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履职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针对性措施,要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真实客观。要通过安全生产述职工作提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预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开展安全生产述职工作是检验工作成效和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挖掘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分析、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收集、整理并认真进行总结。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要于次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本行业上年度的安全生产述职工作总结以及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

电 话:0371-87166751

传 真:0371-87166732

邮 箱:hncdaq@163.com

2017年3月13日

抄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