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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08:25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执法支(大)队: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增强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治超、主动配合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围绕中心任务,加强宣传策划,拓宽媒体渠道,补齐工作短板,使社会各界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员深入了解违法超限运输的危害,熟悉交通运输执法及治超工作新政策、新规定,理解严格执法强化治超的必要性,增强“守法经营、合法运输”的意识。进一步展示改革新成效、队伍新形象、工作新亮点,提升凝聚力和荣誉感,切实提高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水平。
  二、把握重点内容
  (一)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最高人民法院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交通运输部《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国家五部局治超意见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大力宣传我省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重点宣传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559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负责人答记者问》等内容,着重从政策、规定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切实把强化治超、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联系起来,把各项政策法规讲深讲透,引导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治超新政的基本精神,同时推动各地执法机构和人员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二)紧跟工作动态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各项重大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创新各项要求,宣传省厅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年”活动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和2017年着力抓好的十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执法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新变化、新形象。重点宣传各地的治超执法工作动态,特别是深入开展源头监管、服务型执法、跨区域联合执法、路域环境和客运市场整治、实施信息抄告“一超四罚”等方面的新举措,为各项执法工作开展提供舆论支持。
  (三)把握重点专题宣传。围绕年度交通运输执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扣“五个提升”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提升机制活力,对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加强专题发布;提升执法效能,对执法措施和执行力组织专题报道;提升科技含量,对推行执法新技术新模式策划专栏宣传;提升服务水平,对执法新理念新举措进行专题访谈;提升队伍素质,对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开展专题采访。同时要广泛宣传超限超载等各类违法运输的严重危害,对恶意超限、冲卡闯站、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情况进行集中曝光,形成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宣传声势和强大震慑。
  (四)突出典型亮点宣传。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工作亮点的挖掘,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遵守治超政策规定、支持治超工作的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货运场所经营者等优秀代表,讲出交通执法“好故事”,传播交通执法“好声音”,增强示范性,扩大影响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
  (一)强化媒体合作。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刊等主流媒体合作,有效运用报刊、电视、移动短信等传播平台,推出专题重头宣传稿件,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沟通顺畅、协作良好的宣传格局。年底前,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刊媒体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市级媒体不少于4次的治超执法宣传报道。
  (二)用好新型传媒。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宣传作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利用本单位网站(页)定期发布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内知名网络媒体报送执法宣传工作信息,利用新型媒体强化宣传效果,提升互动交流的频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交流的新期待、新需求。
  (三)延伸宣传触角。定期对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走访宣传,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源头治理规定;在辖区内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主要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张贴宣传通告,悬挂标语横幅;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治超宣传标语;利用市区内及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的宣传栏、广告牌、电子屏等宣传治超执法政策及取得成效。 
  (四)策划新闻发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接受采访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特别是治理超限超载的推进情况,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强化信息发布影响力。
  (五)正面引导舆情。建立健全网络舆情联动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掌握动态、准确研判、深入分析、及时回复、有效处置,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消除误解,赢得支持。
  (六)打造宣传精品。强化精品意识,积极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创意新颖的交通执法公益广告,以亲和力提高吸引力,以渗透力扩大影响力,将治超新政重点内容、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编印成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宣传折页,向运输企业、货运单位、货运司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发放,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和氛围。
  四、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宣传工作,形成有领导专管、专人承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周密制订方案。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认真分析治超工作形势,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找准宣传工作的切入点、聚焦点,科学周密地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内容、要求等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时间,以具体求深化,以深化促落实。
  (三)坚持多法并举。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广泛采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四)及时收集上报。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将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进行整理,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上报省厅执法总队。同时要注意收集宣传文稿、图片(截屏)、视频、录音等有关资料,充实完善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档案。
  (五)加强考核评价。厅执法总队已将宣传信息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平台月报,并计入第三方评价考核结果,各级执法机构也要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价力度,着力增强宣传敏锐性,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 桐       联系电话:0371-87166569
  电子邮箱:hnjtzfxc@126.com


                 
                                                                                         2017年3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