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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局长开放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17:37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执法支(大)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广泛开展“局长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都要建立“局长开放日”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天,由执法机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局长开放日”活动,并提前一周将活动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予以公示。
    二、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宣传执法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执法标准流程;聚焦群众关注热点,答疑释惑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执法、监督执法、支持执法良好氛围;坚持深入一线、贴近基层,协调解决矛盾困难,指导帮助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三、活动方式
    各单位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拓展和丰富“局长开放日”的活动内涵:
    1.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走进执法机构,走访基层站所,座谈交流执法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2.深入到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运输企业、物流园区等场所,上门服务,主动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服务型执法。
    3.到辖区内治超执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治超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处,现场解决难题,征询过往司乘人员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可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集中时段,采取局(处、所)长访谈等形式,宣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介绍执法工作流程及服务措施。
    5.选择本辖区内治超执法工作开展较好的基层单位和站点,召开现场会、观摩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也可选择问题较多的单位,矛盾突出的场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传导压力,化解矛盾。
    四、有关要求
    1、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要求,持之以恒,认真组织开展好“局长开放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每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各省辖市汇总所属县(市、区)情况后上报,省直管县(市)直接上报,各单位材料应在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厅执法总队。
    3、厅执法总队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足、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全省通报并计入第三方评价结果。
    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名称不尽相同,“局长开放日”中的“局长”泛指各级执法局(处、所)长等执法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刘 萍   电 话:0371-87165666
    邮 箱:hnjtzfxc@126.com

                                                                                                  2017年2月15日

关于深入开展“局长开放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