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对辖区内2家石材企业违法装载行为开出《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货运源头超载行为进行处罚。
18日上午,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根据市交警大队治超中队抄告的违法信息及其提供的违法证据,对10台违法超载运输车辆的装载源头企业进行倒查。经核实,其中4台违法车辆分别出自我市2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放行”违法事实成立。对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54号)第三十四条,责令2家违法货运源头企业立即整改,并对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下一步,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将继续加大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日常监控、巡查,对多次发生违法装载行为的企业将进行24小时重点监管,切实做好治超工作的源头管理。(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