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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17:07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文〔2016〕28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河南省审计厅在对洛阳至南阳高速公路大安至寄料岭工程竣工财务审计调查中,发现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将路面2标转包给郑州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审计厅以《关于洛阳至南阳高速公路大安至寄料岭段建设项目路面二标施工单位华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转包工程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豫审投移〔2016〕32号)文移送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豫交文〔2014〕239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定为D级,处理期一年。

希望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依法依规从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