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15〕2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公路局、运管局、高管局,厅运管处、建管处、执法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20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和绿色交通建设目标,经认真研究,现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科学谋划,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出台并做好《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的宣传及落实工作
我省地处中原,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长,建设规模大,过境交通占比高。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公路扬尘污染虽然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在整个扬尘污染中的比例仍然较高。切实做好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污染的治理,必须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尽快出台《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完成17997公里国省道和5859公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等各项目标;在切实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的同时积极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控制的配合等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确保达到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求等,为绿色交通和蓝天工程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厅科技处宋华东、厅公路局蒋晓明、高管局双培亮、建管处王春江。
配合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运管局、运管处、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底以前,出台《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12月底前,完成17997公里国省道和5859公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等目标。
二、周密组织、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
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底,我省营运黄标车在全省整个黄标车拥有量占比较高,在全国同行业中,数量较高,淘汰黄标车的任务十分艰巨。确保省政府确定的黄标车淘汰目标圆满完成,必须严密组织,尽快查清摸实营运黄标车底数及分布,并积极制定出台《河南省2015度年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等,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12月底前圆满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营运黄标车淘汰目标,基本淘汰所有营运黄标车。
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厅运管局吴浩、厅运管处崔梅。
配合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底以前,出台《河南省2015度年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12月底前圆满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营运黄标车淘汰目标。
三、强化领导,创新驱动,确保绿色交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当前,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交通建设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科学加快绿色交通建设,保障和支撑全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做好以下工作:
1.圆满完成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2台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及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厅运管局吴浩、厅运管处崔梅。
配合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执法局。
完成时间:2015年10月31日前。
2.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
2015年,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以上,营运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以上;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机动车环保管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厅运管局吴浩、厅运管处崔梅。
配合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执法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3.提高科技治污水平。
围绕交通运输环保重大需求,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科技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效除尘、机动车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以及环境监测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先进技术、产品与服务等。
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厅科技处宋华东、厅运管处崔梅、厅人教处马远。
配合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四、提高认识、依法管理,在我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中争当先行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蓝天工程建设和绿色交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其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强化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多过问,亲自抓,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直接抓,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部门及负责人要具体抓,经常抓,承担具体责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和同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大自有资金的专项投入力度,并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要依法依规地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省、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的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类交通运输环境违法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把任务指标(数据)完成做为刚性约束,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时间、和具体人员;各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与责任单位共同努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蓝天工程计划实施中勇当先行。
五、紧扣目标、严格奖惩,科学引领我省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
为认真落实和圆满完成2015年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由我省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蓝天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省厅及厅节能减排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项目标承担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完成情况等,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考核和明察暗访,并对督导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行公开通报,并报相关部门。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必要时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等;对在绿色交通建设中涌现出的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省厅将给予通报表彰奖励等,并报相关部门,确保我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在交通运输行业内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学引领我省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目标圆满实现。
希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行业责任,凝心聚力、再接再厉,为我省绿色交通和“美丽河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将负责绿色交通建设的主管领导、科(处)室、联络员信息于5月20日前报厅科技处(见附件)。
附件:“绿色交通”建设工作联系表
2015年5月11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环保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