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14〕537号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监发〔201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规范现金管理,堵塞“公款私送”漏洞,杜绝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厅财务处将结合正在开展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于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各单位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从严从快查处,对有关当事人将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4年8月20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