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交通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务咨询答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厅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交通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交通厅关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和服务民生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将我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前期立项情况、招投标情况、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全年厅网站公开招投标信息492条。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措施,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现有保密审查制度,在加大公开范围和公开深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需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同时在OA自动办公系统拟稿签中设置是否公开一栏,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一年努力,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交通信息3884条。其中全年主动公开不涉密政策性文件29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963条,政务动态1020条,交通新闻814条,网上咨询792条。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不涉密政策性文件295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26条,交通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9条,交通行业标准、规范信息15条,交通行政许可信息7条,交通行政处罚信息12条,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15条,交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34条,突发交通公共事件的预案和预警信息14条,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等人事管理情况17条,行业精神文明、交通文化和廉政制度建设情况90条,举报、投诉5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交通运输信息,以及公开人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51条。
2013年办理网民咨询共计792件,其中人民网297件,省政府网站新咨询76件,厅网站419件;完成省政府交办人民网咨询件6批27件,均已按时办结回复省政府,并全部公开网上回复网友。
2013年在《中国交通报》等业内报刊杂志上刊登交通运输相关信息2500余条,其中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共刊发稿件158篇,头版头题及其他重大报道近17篇;在国家级报刊电视台和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媒体,《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及厅网站上发布更新交通运输相关信息8000余条,编发了厅《工作通报》31期;举办交通运输行业专题新闻发布会、见面会、通气会5次;完成“迎接十八大”,交通成就回顾、“绿色低碳”“安保工程”“平安交通”和“交通普法”“超限运输”“规范管理年”等大型宣传活动30余次,制作展板80余块;加强舆情监测,编发《舆情快报》134期共335篇。落实办理省厅交办群众来信和网上咨询900余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公开的主要形式
我厅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厅门户网站。我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主要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为平台;
二是主要新闻媒体。为方便公众从各类渠道获取我省政府交通信息,我们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发布新闻等,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政府交通信息的公开;
三是厅所属单位自有载体发布信息。主要在各厅所属单位门户网站、行业刊物、工作简报等发布;
四是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主要是厅行政服务大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例,网上申请13例,信函形式申请5例,经过保密审查,对其要求公开信息全部给予公开,在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按要求答复完毕。
(一)依申请公开主要内容:涉及交通规划、公路建设、交通运输、交通规费等方面的内容。为解决个人问题提出申请的5件,占27.8%;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的8件,占44.4%,其它5件,占27.8%。
(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一项,及时进行了答复。无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政府交通信息发生复印、递送等各项费用开支,全部免收。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较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不够,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一些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把握公开与不公开的能力不足;二是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偏少;三是部分单位无专职人员和专门公开场所等;四是相关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急需建立。
下一步,我厅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促进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规范;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各项信息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厅属单位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2013年度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小计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3884 | |||
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 条 | 63 | |||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条 | 30 | |||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 条 | 24 | |||
4、行政许可类信息数 | 条 | 19 | |||
5、其他类信息数 | 条 | 3748 | |||
其中:6、通过网站公开数 | 条 | 3070 | |||
7、通过公报公开数 | 条 | 5 | |||
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 | 条 | 374 | |||
9、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 | 条 | 22 | |||
1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数 | 条 | 413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18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书面申请数(信函、传真) | 件 | 5 | |||
3、网上申请数(包括电子邮件) | 件 | 13 |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
(二)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18 | |||
其中:1、已主动公开 | 件 | 1 | |||
2、依申请公开 | 全部公开 | 件 | 14 | ||
部分公开 | 件 | 2 | |||
3、不予公开 | 件 | 0 | |||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 件 | 1 | |||
5、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6、其他 | 件 | 0 | |||
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一)举报情况 | |||||
1、受理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数 | 件 | 0 | |||
办理数 | 件 | 0 | |||
2、本机关被举报数 | 件 | 0 | |||
(二)行政复议情况 | |||||
1、本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三)行政诉讼情况 | |||||
1、本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四、其他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5 | |||
1、本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1 | ||
兼职 | 人 | 2 | |||
2、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6 | ||
兼职 | 人 | 6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 万元 | 10 | |||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 2人次 | ||||
其中:1、举办各类培训班 | 期 | 1 | |||
2、培训人员 | 人次 | 180 | |||
说明:
1.第一、二项填写内容为省辖市政府(含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区及辖区内省直管试点县)、省政府部门(含直属下级机构、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
2.第三、四项中的“下级行政机关”,省辖市政府填写内容为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县(市、区)数据及辖区内省直管试点县(市),省政府部门填写内容为直属下级单位或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
3.第二项依申请公开有关数据为按照《条例》规定确属公开政府信息并登记在案的有效申请。
4.第一项“主动公开情况”数据统计中,不管在哪个媒体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1条统计1次,在不同媒体上公开的信息总数(第6—10小项)要和公开的文件类别(第1—5小项)总数相等,并且都等于主动公开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