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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纪检监察信息第7期

发布日期:2013-04-01 09:15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三风”建设活动

为进一步解决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机关在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以下简称“三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三风”建设活动。

一、抓管理,提效能,大力加强政风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制度。完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健全效能投诉处理机制。二是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凡服务承诺的事项,必须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质量、办理时限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对基层和群众前来办理的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或审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具体承办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故意刁难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精简会议和文件。按照中央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要健全办文办会制度,严格审核报批程序,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二、强素质,促规范,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13年,要对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并进行严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调离执法岗位。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和使用,对发生严重违规执法行为的执法人员要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执法证件。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5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和处罚裁量等行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落实主管领导兼任超限检测站“第一站长”责任制,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卸、罚款不开票、违规使用票据以及办理各种形式的“月票”等不规范执法行为。运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力度,落实派驻和巡查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上路执法。三是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协调机制。加强同各级纠风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组成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检查。严肃处理典型违纪问题,巩固治理成果,凡发生严重公路“三乱”行为的,对当事人一律予以辞退,给予单位主管领导纪律处分。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同时抄送所在省辖市党委政府,单位和领导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强行风评议工作。要树立位次意识,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在当地排名后10位的,要向省厅写出书面检查;排名后5位的,省厅将全省通报批评,并减少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支持力度。五是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各省辖市局(委)要以基层站所评议为抓手,大力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每个省辖市局(委)至少要有一个基层站所进入省政府纠风办评选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行列。

三、讲纪律、重实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严明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提高执行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进一步治理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等现象。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简安排各种活动,认真落实勤俭节约的各项措施,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三是务实重干,治理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奢”问题。按照省政府“两转两提”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是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省交通运输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是落实责任。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将责任目标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督查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