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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廉政建设承诺

发布日期:2008-11-12 03:16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一、加强廉政建设教育

(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厅建立健全交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交通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

(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参加管理处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参观等教育活动,不无故缺席。

(三)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黑板报、集体研讨、推荐好文章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党纪和廉政建设的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河南省交通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等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执行党的纪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行为。

(三)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

(四)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采购目录规范采购行为。

三、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一)按照《河南省交通厅建立健全全交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我处廉政措施,分解任务,与各基层单位签定《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明确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管理处党总支对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处主要领导对全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处党总支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认真履行领导廉政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和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教育,强化源头防范。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明确分工,又形成合力。党政齐抓共管,分级管理,科室各负其责,建立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管理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运营管理工作为中心,服务服从于大局;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职责相符,落实到人;严格执纪,违纪必纠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廉政建设考核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十条规定”、“五条禁令”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每年一次,与年度干部考评、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

(二)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建设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内容。

(三)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或错误,受到批评,仍拒不纠正处理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其他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