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二、全站干部职工保证严格遵守《河南省交通系统“五条禁令”》和《河南省交通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如有违犯,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每年站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四、站各项工作推行政务公开、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监督。
五、在实施建设项目监督过程中,任何人不插手工程项目和监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不介绍设备租赁,不插手各种材料的采购,不推销仪器设备。
六、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规定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建设节约型单位。
七、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任何人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督过程中,不接受超标准的招待,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